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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资产报废、报损通知(含最低报废年限执行标准)

发布时间:2016-03-03点击:[]


各单位:

    2016年资产集中报废、报损的申报时间为3月1日—4月30日(教育厅每年仅一次集中报废),请有此需求的单位及时申报,否则就只有等下一年进行;资产报废、报损申请表可直接到我处网页“资料下载”栏下载(也可见附件)。现将资产报废、报损的条件摘录如下:

    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资产可申请报废:

    1、因对安全、环境污染、能耗等超过国家规定标准且无法改造的;

    2、已达到或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详见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暂行标准),且主要结构和部件老化、磨损严重,不宜继续使用的;

    3、虽未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但经专家技术鉴定,技术性能指标达不到规定标准且无法修复或无维修价值的;

    4、因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造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虽能修复,但维修费过高(超过新购置费用50%以上)的;

    5、固定不能迁移但因实验用房的改建、搬迁等而必须拆毁的。

     二、因管理不善致被盗、丢失或者人为损坏无法修复的资产须申请报损。

    在资产报废、报损集中申报期间,报废申请表——申请单位只需办至“2、资产管理处核账”即可,后面的3、4、5、6栏由我处统一办理;报损申请表——申请单位须走完全部流程。

     三、按教育厅最新要求,对固定资产最低报废年限执行标准进行了调整,见附表1,请严格按照附表年限标准执行报废、报损工作。

    如有其它疑问,请致电85966943,咨询我处万老师、高老师或逄老师。

   特此通知。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固定资产最低报废年限执行标准(试行)

资产名称 最低使用年限标准
一、办公自动化设备  
(一)计算机 6年
(二)打印机 6年
(三)复印机 6年
(四)速印机 6年
(五)扫描仪 8年
(六)传真机 8年
(七)碎纸机 8年
(八)投影仪 8年
(九)数码摄录设备  
1.单反套机 8年
2.数码相机 8年
3.数码摄录机 8年
(十)会议室音响设备 10年
(十一)电视机 10年
二、空气调节设备 10年
三、其他办公设备  
(一)饮水机 5年
四、办公家具 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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