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按学校要求,2018年8月31日前,两中心2、3、4、5、6楼各单位务必进驻,因此搬迁的任务重,时间紧张。尤其实验室搬迁需等到实验课程结束后才能进行,搬迁极有可能会利用暑假的时间。
2、 各单位行政办公室面积务必按照国家文件要求(发改投资【2014】2874),不能超标(正处级18㎡,副处级12㎡,科级及以下9㎡)。
3、 搬迁的顺序是先搬办公室和教研室,再搬实验室。保证时间的合理,区别搬迁行政和实验室。
4、 装修搬迁的原则:节俭实用,总体规划,逐步到位。装修测算和方案由建设处负责,资金安排由计财处负责,搬迁整体协调由资产管理处负责。
5、 办公家具方面,窗帘空调由资产管理处统一购买、安装,其他办公家具尽量利旧,逐步满足新增需求。办公家具新增量每个单位控制在5万左右。
资产管理处
2018年4月2日